歡迎來到 大紀元論壇園地.

如果您申請一個免費的帳號,您將會有更好的使用者經驗,並且可以客製化自已的設定。註冊的動作不是必要的動作而且是選擇性的。 登入 | 註冊 | 常見問題

網路政論家

文章發起人:girl2308   開始時間:09-08-2006 20:54   回應數:8

Print Search
新舊文排序:    
   09-08-2006, 20:54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當馬英九質疑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時,我們更有理由懷疑這是馬市長早在六年前就已悄悄將一半市長特支費(每月約十七萬五千元)中飽私囊了,才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心理投射反應.....
台灣人要呼籲檢察官該去追查馬英九不清不白的貪贓枉法罪,包括他變賣不義黨產資金流向不明,財產暴增三千萬成為上傹元男的疑雲重重.....
=======================================

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南方快報/陳軍

當馬主席天天懷疑阿扁總統把國務機要費納入私人口袋的同時,那邊馬市長早在六年前就已悄悄的將一半的市長特支費(每月約十七萬五千元)年年直接匯入私人戶頭,中飽私囊了。雖然被踢爆後辯稱,歷年來的市長皆如此(嘲諷阿扁對國務機要費的說辭,自己卻學得唯妙唯肖),更何況他都拿去做公益了。套一句泛藍貧嘴們常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連三歲小孩都不相信了,這種鬼話鬼才相信!」(其實只要查查馬市長戶頭裡是否有相當數目拿去做公益的支出就一目了然了),讓人高度質疑馬市長貪贓的事證此其一。




 當鬼頭鬼腦的范可欽突然異想天開的計畫在靜坐前兩日,在景福門四周道路利用紅色大軍排列出沒幾個人知道的什麼「納斯卡線」,排出似圓規狀(或是勇士拿著一把山刀)的圖騰(但是,我們看來看去,卻像極了五星旗上的鐮刀),卻沒料到兩隻圓規的腳將違法伸入未申請路權的仁愛路和信義路。

 結果,當晚卻看到馬市長在電視上扭捏作態的表示,只要當天示威群眾沒有「超線太多」,「應該」不會開罰;事隔一日,又馬上公然指示新工處儘速「違法」核准民盟張亞中提出九日、十日擴大路權的申覆(違法之說,實因依照集遊法規定,路權申請應在八天前就得提出申請,更何況增加的路權影響所及,公車改道將從7線爆增到51線)。

 更離譜的是,對於施明德異想天開的十五日夜光大遊行,新工處更是不掩其急於護短包庇的心態,勉強曲解法令為:只要是限於「人行道的漫步」,應無違法之虞(照規定,超過警方正式核准的晚上十點,原班人馬就得解散,否則就得面對警方的強制驅離)。

 馬市長率領的北市府團隊這種便宜行事,視集會遊行法如糞土的投機行徑,實在難逃明眼人有「台北市政府公然枉法,漠視市民權益」之譏。馬團隊曲解法令,視法律如無物之事證此其二。

 「貪贓枉法」疑雲罩頂的馬市長,最近竟然跳出來要推動所謂的「陽光四法」,林林總總,但就是獨缺觸及貪腐國民黨罩門的「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更何況執政黨早在幾年前就早已提出「九大陽光法案」,大部分都遭到當時多數泛藍立委的封殺,如今看到「反貪腐」的議題正熱門,才來湊熱鬧、搏版面,這種作賊喊抓賊的行徑,看在人民眼裡實在是令人哭笑不得,徒然貽笑大方而已。

 誠心建議馬市長、馬主席:在指責、要求別人(包括阿扁總統)之前,請先要求自己;清算鬥爭別人之前,先清清自己骯髒的黨和身邊的荷包,看看還有多少不義黨產應歸還人民?多少根深蒂固的黑金黨員及各級黑金地方首長、民意代表要清倉?自己戶頭荷包裡有多少「不當所得」要繳回國庫?

 以上實質的清廉改革要是能真正的落實,不再貪贓枉法,不再大鑽法律漏洞,我們也極願意恭維一聲馬先生為「台灣清廉先生」,但是,如今綜觀馬市長六年來及馬主席一年來的表現,人民對馬先生最高道德標準的期許大概是遙遙無期,注定要落空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9.07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ma_in_9/00/00151.htm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09-10-2006, 4:21
deep-green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06/9/9 下午 12:21:02 deep-green



前 15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12-28-2005
深綠怪物
文章數:39
Re: 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馬英九已公開坦承一半特支費在尚未採購行為發生前,就入匯入私人帳戶。

實質構成貪污,《是現行犯,且是繼續犯》。

有關馬貪王特支費不用收據核銷私吞貪污案,檢調單位已經開始調查。

馬貪王特支費不用收據核銷私吞貪污案,任何基層單位主計人員都知道是【實質貪污】。

●【一級清廉主管】→ 實報實銷,無開銷不報假帳,特支費用不完,於年度末決算繳回。
(許多標準清廉主管採行)

●【次級清廉主管】→ 實報實銷,無開銷不報帳,但收據難取得時,會透過庶務人員找私交廠商取得代替。特支費用不完,於年度末決算繳回。
(用於公務上,涉偽造文書,尚無貪瀆)

●【小貪主管】→ 大部分實報實銷,小部分報假帳,特支費用不完,於年度末決算繳回。
(貪圖小利,假帳被查獲會送法辦)

●【中貪主管】→ 小部分實報實銷,大部分報假帳,特支費用不完時,持假收據全部核銷不繳回,中飽私囊。
(意圖貪污明顯)

●【大貪主管】→ 一部分實報實銷,一部分報假帳,一部分連假帳也不拿、不核銷。採購行為尚未發生、髒錢己提早入私帳。特支費全部污走,年度末一毛錢不剩,當然不可能繳回公庫。
(惡性貪圖)
................

請馬貪大王屬於那一種主管?
各位有誰承辦機關主計業務的?請不吝指教。

   問題回報 
   09-10-2006, 9:45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笨蛋!錢用到哪裡才是重點!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台灣人已查出馬英九貪污證據,馬英九在每月初就一半反特支費劃撥入私人帳戶,明顯貪污!審計部是公然說謊包疪馬英九............

===========

笨蛋!錢用到哪裡才是重點 南方快報/陳軍

http://www.southnews.com.tw/polit/polit_00/11/01729.htm

在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和馬英九市長的特支費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檢調單位在親中派媒體囂張的「幕後指揮下」,偵辦的方向簡直是失去了準頭,不但用雙重標準緊咬阿扁總統,縱放馬市長,更只會在枝枝節節的發票上面大作文章,對事關是否涉及貪腐真正關鍵的「開銷部分」至今卻仍然在打模糊仗,尤其是馬市長公然「國庫通私人戶」的十七萬元的核銷對象至今仍不聞不問。

 國務機要費涉及國家國防及外交的重大機密,檢調單位絕對要負起共同保密之責,以前為了討好親中媒體,對案情一日一報的作秀心態絕對要不得,為了保障國家安全及在外為了國家的軍事及外交,隱姓埋名,默默打拼的國安英雄的人身安全,必須謹慎調查,三緘其口,因為匪諜就在你身邊。

 倒是馬市長的特支費的調查就簡單的多,既然馬市長口口聲聲說直接會入馬市長私人戶頭,不必單據核銷的半數特支費全部都拿去「做公益」了,那簡單,要是我是查黑中心的檢察官,我只要查一下六年來馬市長戶頭裡每個月有沒有超過十七萬元的支出,立見端倪;要是沒有,馬市長「偽證罪」及「貪瀆罪」馬上成立;要是有,就必須繼續追查其用途,只要馬市長說出做公益的對象,兩造一對質,就絕對可以查到蛛絲馬跡,讓真相大白。這種既無機密可言,又是普羅大眾極關切的貪瀆案件,接案檢察官大可借此機會也來個一日一報,既可賺到鎂光燈,又有機會成為打狗英雄,何樂而不為?

 阿扁總統是一位貪瀆總統?還是一位為了拼國家的國防外交,寧願背負起苛薄無情台灣十字架的聖人?馬市長是否涉嫌國庫通個人戶,公然貪贓枉法?還是一位宅心仁厚的大慈善家?徹底追查這種指標性案件的答案是台灣司法能否保持超然、公正的最佳試金石。

 為了儘快減低國家的衝擊及社會成本,希望查黑中心及陳瑞仁檢察官等人不會選擇性辦案,兩案應同時比照辦理,全力積極偵辦,勿枉勿縱,儘早給人民頭家一個最真實的答案,因為臺灣同胞,不分藍綠,大家都在眼巴巴的看。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9.10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09-10-2006, 20:21
fairy尋夢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07/4/9 上午 04:59:20 fairy尋夢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1-06-2006
文章數:1,141
Re: 笨蛋!錢用到哪裡才是重點!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原來是派統媒體和一些不明黑白是非的倫,在包疪馬小白ㄋ~~~~~~太遜 [N]
「台灣獨立在追求營造建構一個桃花源境地,一個尊重自然的環境、一個沒有被威脅恐懼的環境、一個預留子孫發展空間的環境……。一個令人嚮往居住的環境。」
http://bbs.epochtimes.com.tw/forums/10726/ShowPost.aspx
   問題回報 
   09-23-2006, 9:07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恭請馬主席下台.jpg

馬英九自己私吞特支費,卻要求沒有犯法的陳水扁總統下台,真是做賊的喊捉賊!
被發現再還錢就沒事了嗎?想得美哦!
這和宋興票說沒貪錢,結果卻在被發現A了錢後再還錢一樣,己經讓<信用>破產了啦!

馬英九特支費 買禮品養馬小九


馬英九特支費 買禮品養馬小九 自由時報2006.9.2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fo1.htm

〔記者陳詩婷、陳曉宜/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首長特支費動支情況引發外界關注,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昨天爆料指出,馬英九利用首長特支費,支付領養的小狗「馬小九」所需的健檢及醫療費用,金額高達七萬九千七百元。她質疑馬英九,「難道所謂的特支費,就是用來付馬小九的生活費」?

馬稱不知情 9900元已繳回

對此,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該筆費用是剛認養時送到動檢所的治療病蟲等費用,但他認養七年都不知道當時是用特支費支付,儘管主計處認為屬公務使用,他在上週獲知後,主動將九千九百元辦理「支出收回」,改為自付,由於八十八年預算已經決算,九千九百元繳回市庫,做為今年度預算。

謝欣霓表示,民國八十八年馬英九在市府廣場前領養馬小九,隔天完成馬小九的健檢、驅蟲及認養程序,同年八月二十五日,馬小九因呼吸道感染住院,直到九月二日才出院。這段時間馬小九所用的花費,全部都是由馬英九的首長特支費支出,且台北市政府核銷帳目上,還特別註明是用於「禮品」。

禮品買什麼 立委促公布

謝欣霓強調,據審計部的官員向她爆料,光是這筆以「禮品」名義支出、實際上用於馬小九的費用,就高達七萬九千七百元,難道因為馬小九姓「馬」,所用的費用就可以用特支費核銷?她呼籲馬英九立即公布八十八年九月的特支費用途,「讓人家知道他的禮品都是買什麼」!

立委林國慶也語帶嘲諷的說,過去民進黨立委多次質疑馬英九特支費用途,馬英九總是含糊其辭,僅說多出的錢都用於公益,難道馬小九是所謂「公務」或「公益」用途對象之一?過去審計部曾說,馬英九的特支費沒有問題,難道審計部和馬英九是一丘之貉?

特支費用哪 應證明無私

謝欣霓表示,泛藍陣營曾指控陳水扁總統將國務機要費充作「勇哥」的飼料費,當時她覺得這樣的指控太誇張,沒想到馬英九卻真的將特支費用在寵物身上,「原來國民黨習慣在這方面圖利,怪不得會隨便指控別人」。

立委黃偉哲呼籲,台北市政府立刻公布特支費用途,證明特支費沒有淪為私用,否則只怕現在正在凱道上靜坐、訴求反貪腐的群眾,會移駕到台北市政府廣場,公開向馬英九嗆聲。

-------------------

馬小九案 退回特支費 仍將查犯意

〔記者王貝林、羅添斌、林慶川/台北報導〕行政院相關官員昨天表示,首長特支費支用規定是中央、地方首長一體適用,首長特支費應用於餽贈、獎賞等公務需要,不能做為私人用途;若有支出錯誤,會計作業上確可追回,至於是否追究責任,須視當事人有無犯意而定。

黑金中心決查是否違法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指出,針對台北市長馬英九以特支費支付認養流浪犬「馬小九」費用一事,該查都會查,不會預設立場,此部分是否有違法,會進一步調查。

官員指出,馬英九特支費支出有無違法部分,高檢署已著手調查,所謂「配合政令宣導領養流浪狗」能否算是「公務需要」,後來雖辦理追回,但當初錯誤支出有無犯意,全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都宜留待司法認定,行政單位不便多做評論。

特支費只能做公務使用

政府對首長特支費的規定為,「中央各機關首長、副首長等人員特別費,是為應因公招待、饋贈及獎賞所需,為公共關係費性質。至於特別費報支手續,仍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倘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特別費半數為限;惟兼任兩個以上機關首長者,僅得選擇其中一個職務列支特別費。」

官員指出,從以上規定來看,特支費應供公務使用,實彰彰明甚。

對於馬動支特支費領養「馬小九」是否涉違法,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昨晚表示,因涉及個別經費項目,必須在上班時間再加以了解。


馬:當初未獲告知動用特支費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質疑馬英九用特支費支付馬小九醫藥費。馬英九表示,認養馬小九七年已花費十八萬元,都是自己支付,如果當時辦公室有詢問他,他就不會用特支費去付。

馬英九表示,他在八十八年農委會與市政府合辦宣導認養流浪狗的活動上認養了馬小九,認養後建設局認為流浪狗病蟲多,所以就帶到動檢所進行治療驅蟲,沒想到一待就是一個月,一個月後太太周美青到動檢所領回時,以為他已經付費,結果動檢所把帳單送到他的辦公室,當時辦公室詢問主計處,是否可以特支費核銷,主計處認為此為推動認養流浪狗的公務活動之用,所以認為可以。

馬英九表示,七年來他一直以為是太太付的,現在才知道是用特支費支出,雖然主計處認為合法,但他認為在馬小九送到動檢所前他就已經簽字認養,屬於家裡的一份子,應該自己支付,所以已辦理支出收回手續,改成自付,據新聞處長羅智成指出,馬已將九千九百元的費用繳回市庫。

主計處長石素梅昨天則表示,這筆九千九百元的費用當初被視為推動認養流浪狗的公務支出,不可能把馬小九支付費用充做「禮品」項目,且已經審計部審核通過,並未違法。


若合法 何須繳回? 記者陳曉宜/特稿

反貪腐倒扁聲中,民進黨立委持續追擊馬英九特支費,昨天查出馬英九曾在八十八年以特支費支出流浪狗馬小九的驅蟲診療費,馬英九承認錯誤,並將費用繳回市庫,這個事件涉及報銷特支費是否違法,涉及官箴,檢調應查個水落石出!

馬英九力挺反貪腐倒扁運動,國民黨立委全力追打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問題,對於馬英九特支費報銷可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也應比照相同標準,逐筆公布明細,供社會大眾檢驗。

該事件也凸顯首長特支費是政府預算的監督死角,政府首長請領特支費方式都是每個月一半直接匯入首長帳戶,不需單據核銷,一半必須有單據(發票和收據)核銷,但是,依規定,特支費使用目的都是公務使用,不符規定就有違法之虞。

陳水扁國務機要費使用受到質疑,在於以國務機要費充做秘密外交,卻以其他發票或他人提供的發票核銷,正由檢方調查偵辦中,馬小九的驅蟲診療費以市長特支費支付,問題不在金額多少,而是法律責任問題,當然應查個水落石出。而且,果如市府所言的合法,馬英九為何要交回?豈不是自己承認有問題?

這不是交回就能了事的,否則小偷豈不也可交回贓物免責?人民要問的是,除了這筆支出,馬英九特支費是否還有其他類似情事?審計部更應全面重新檢討所有特支費的請領與核銷帳目問題,嚴格為公帑把關,否則將遭質疑為雙重標準。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09-24-2006, 9:13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Re: 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以下取兩個影片自酥餅的BLOG

許財利被判刑七年,馬英九說是否下台按照規定是內政部的事,而且許財利是連戰提名的,不關他的事,照這樣說,總統要不要下台也有憲法的規定,也不是你該管的。


 難道馬英九的狗因為姓馬也可以花台北市政府的首長特支費嗎?真是名副其實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09-24-2006, 9:15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Re: 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馬英九請別再用兩套標準,只會要求陳水扁必須為趙建銘案負責而下台,你也應該為許財利貪贓枉法罪而下台吧!

--------------------

反貪豈有兩樣標準
基隆市民進黨抗議群眾拿著馬英九幫許財利助選看板,批馬利兄弟購地圖利。(記者盧賢秀攝)

反貪豈有兩套標準 綠促「馬利兄弟」一起下台

自由時報2006年9月23日星期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fo2.htm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基隆市長許財利一審判刑七年,民進黨昨日嚴正呼籲,強調反貪腐不能有雙重標準。既然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選舉期間五次拉著許財利的手做保證,馬利是兄弟,結果保證的是貪腐,請兄弟一起下台。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孟義超也呼籲反貪腐的施明德應到基隆市政府前靜坐,要求許財利市長下台外,並用同樣高道德標準要求馬負起政治責任。

孟義超表示,由許財利事件可看到媒體對貪腐事件不公正的報導。對許財利的一審判決,如果馬英九說開除或道歉就是高道德標準的話,相較總統或總統府在司法調查期間所衍生的要求和責難,就是兩套標準。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長許財利因為購地弊案一審被判刑,民進黨基隆市黨部數十黨公職人員昨天上午前往基隆市政府前「反貪腐」,要求許財利下台,並數落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大力為許財利背書,不值得信任。(下略)

-------------------------

恭請馬主席下台.jpg ■ 黃崇祐

恭請馬主席下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o5.htm

國民黨籍基隆市長許財利涉及公車處購地弊案,基隆地方法院第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判處許財利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八年。許財利去年競選基隆市長時縱使外界不斷質疑其相關弊案的疑雲,馬英九主席仍堅持提名並強力輔選,認為司法並未做出判決,不該亂扣帽子,不該抹黑人格。今天證明,因為市長分贓,導致市民遭殃。

國民黨馬英九主席曾呼籲陳水扁總統,如果總統還有羞恥心,應該立刻主動辭職,因為必須以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以這個模式來檢視許財利遭判刑結果,不只許財利需下台負責,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馬英九主席若有羞恥心,必須辭職黨主席下台,因為許財利是馬主席在市長競選期間掛保證絕對沒有問題,甚至陪同至投票所投票以行動力挺,然而今日卻被司法單位證明貪腐判罪。

許財利還可上訴,司法並未做成最終判決,以法治思維,似乎還不能百分之百一口咬定許財利涉案犯罪。但是,面對「首長下台」、「清廉執政」的評判時,為何馬主席會有不一樣的標準?國務機要費檢方調查結果都還未正式出爐,馬主席就猴急大力運作「倒扁」,如果背後沒有政治權力的算計,要如何來解釋呢?

(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青年智庫學會理事長)


■ 陳梓斌

馬英九這一年來雖然媒體一貫的持續將他包裝為溫良恭謙讓,但因權力的傲慢終使他不自覺的暴露真面目在媒體前。近年來當議員質詢時馬英九總會逞其口舌罵成一團,尤以前天為了一句「像個男人好嗎」最為經典,鏡頭前的馬英九的嘴臉果如議員批的一樣「嘮嘮叨叨、尖酸刻薄、油腔滑調」,情急之下的馬英九終忘了包裝,不顧形象的呈現在全台灣人民前面。

馬英九高唱貪腐下台卻坐擁不當黨產拒還全民,為了貪腐的兄弟被判刑可高叫:「你們怎麼可以拿國家元首跟縣市長比爛」。暫且不論阿扁只是還在調查階段尚未定罪,但從馬英九口中透露出來的意思是貪污有分大小,國家元首當然不容貪污,縣市長貪一下倒也無妨。

(作者為台中市議員助理)

---------------------

馬利兄弟 ■ 楊奕逵 

基隆市長許財利涉嫌公車土地購地弊案,被基隆地方法院判決確定,將他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七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八年,猶記去年縣市長選舉,馬英九向基隆市民保證許財利的人格,要基隆人相信馬英九投給許財利,還親暱的打出馬利兄弟這樣的競選口號,結果第二任市長當不到一年,許財利已遭法院判刑。

馬利兄弟、馬利兄弟,當初喊得口沫橫飛,如今判刑確定,國民黨終究還是擺脫不了「貪」這一關,在立法院黨產處理條例硬是不給過,私底下黨產處理讓人看得眼花花,究竟賣多少、剩多少、拿走多少,除了馬主席還有誰知道,賣了三中,結果發不出黨工的年終,到底錢哪裡去?

去年和馬英九稱兄道弟,今年許財利這個馬利弟弟就馬上出事,國民黨給基隆人的回應是:黨中央會馬上開除許財利的黨籍,這只是證明國民黨在騙基隆人的選票,從地方到黨中央跟錢有關的都是一筆爛帳,這樣不是貪腐集團是什麼?(作者從事文化出版業)

.................

相關:

網路政論家-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延伸閱讀(妙子整理)

 酥餅-馬英九公款私用涉嫌貪污
Alan's Playground-馬市長,這樣是不行的啦~
尋找夢想的天空-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蕭艸梅之艸梅垣-汪!汪!馬小九搞垮馬英九?
福爾摩沙Orz評論報-馬主席改口:許財利不關他的事
福爾摩沙Orz評論報-「已改自費」的 "清廉"
福爾摩沙Orz評論報-請原諒馬主席無法參與反貪腐靜坐
南方快報-馬英九以特支費支付狗飼料費長達七年
南方快報-馬英九的爸爸不如一條狗
媒抗-馬英九承認特支費養馬小九
自由時報-馬小九案 退回特支費 仍將查犯意
自由時報-反貪豈有兩套標準 綠促「馬利兄弟」一起下台
自由時報-馬擬以個人身分勸許辭職
自由時報-基市府購地弊案 許財利涉圖利判刑7年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09-28-2006, 19:00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Re: 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馬英九用特支費養馬小九也是貪污,請馬英九和許財利一同下台負責吧!

-------------

馬利一起辭 ■ 康國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8/today-o10.htm

馬英九要求因涉圖利罪遭判七年徒刑的基隆市長許財利自動請辭,但許財利卻以嚴厲的言詞拒絕馬市長自動請辭的要求。

筆者以基隆市民的身份,請台北市長馬英九先生以同一高道德標準審視自己,千萬不要「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請馬英九先生對馬小九狗飼料及以犒賞員工名目,而以特支費報帳,卻拿不出帳單核銷之事,講個清楚說個明白。

一向以不沾鍋自詡的馬先生,這次碰到特支費以不當名目與不清不楚的核帳手法,污了特支費,錢入私人帳戶而被爆之事件,皆已忘了以罪不及妻孥騙術欺瞞台北市民。許財利應該公開呼應馬英九:「你要求我許財利辭職,同樣的我也要求馬市長您也應該立即辭掉市長與黨主席之職」。

基隆市長的去留及有罪與否,應交由司法公平的審判解決。當然,我們也一樣請馬市長要求許市長請辭下台之時,也再次請馬市長考慮馬上請辭台北市長與黨主席之職。(作者為鐵路局員工)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10-22-2006, 18:11
girl2308 不在線上。最後使用:2010/1/1 下午 04:11:38 girl2308



前 10 名文章
加入本站時間: 09-20-2005
文章數:3,788
Re: 恭請馬主席下台-馬英九特支費買禮品養狗,馬利兄弟一樣貪

喪葬補助款既然那麼多,馬卻只花了八萬,污66萬,一般人在為長輩辦理喪事,就算沒有錢也要辦好喪葬事宜,馬共花了八萬元真是有夠寒酸了,這是不孝.....

==============

狗與父親   金恆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8/today-f2.htm

台北市長馬英九將特支費匯入私家帳戶,這是「國庫通私庫」,當然違法。現在檢調單位已著手偵辦,不久會水落石出。號稱「廉潔」的馬英九,原來是靠媒體掩蓋,「不沾鍋」云云,全是塗脂抹粉的妝點。

馬英九的真面目慢慢顯露,剝開層層不為人知的手腳功夫,馬英九的真人恐怕非露相不可。最值得一談的是,涉及馬小九與馬鶴齡的兩筆錢:一是狗錢,一是父錢,全成為馬英九的家當。狗與父親可以一體而論,不亦奇哉。

馬英九為了博得虛名,大張旗鼓的收養流浪狗,取名馬小九,結果送到動檢所的治療、檢查費用九千九百元,全由特支費支出;這是假「公益」之名,行「私利」之實。馬英九自知理虧,主動將九千九百元「支出收回」,改為自付。區區不到一萬元,馬英九卻吝而不給,了不起。

馬英九大剌剌的把政府付給乃父馬鶴齡喪葬的補助款項六十多萬元納入私囊,馬小九的錢比起來還是小焉者。議員徐佳青受訪說「相信馬英九不會用父喪來賺錢」,是寓誡於諷,不料馬英九勃然大怒,痛批徐議員為選舉、為政治,失去厚道、失去人性。

現就事論事,重點在,馬英九有沒有領了七十四萬,只用了八萬,然後把餘款入袋?這是問一。馬英九花了八萬葬父親,藍媒體大肆舖張,並故意誇大陳總統兒子婚禮來當對比,當時馬英九有沒有據實以陳?這是問二。明顯,馬英九接受「虛飾」,今天事發了,才勉強承認,然而先用「這是我們家的事情」想硬吞到底,在輿論批判下,才忍痛吐出。

更值得探討的是,徐佳青批判的是馬英九,有什麼「失去人性」的地方?馬強調,他從未在父親過世時就盤算如何省錢賺喪葬費云云,老實說這是無法驗證之說,而且也無關宏旨。問題是,馬英九確實賺了喪葬補助費,徐議員的抨擊、清議之不容在此,與父喪有什麼關係?與「人性」有什麼關係?馬英九利用喪父之痛做了焦點轉移,卻改變不了「賺父喪錢」的事實。

狗與父親,在錢財計算上馬英九一視同仁,倒是符合佛家「眾生平等」之旨。善哉!善哉!(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問題回報 
大紀元論壇園地 » 政治、時事、社會人文 » 網路政論家 » 請馬英九不要公然貪贓枉法

Powered by Community Server